来源:青海日报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为全面融入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出台《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实施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即完成5大类12项工业互联网重点工程,全力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融合创新。
工业互联网是连接工业全系统、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支撑工业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形成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是互联网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拓展的核心载体。因此,发展工业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抢占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重塑工业体系的共同选择。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我省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通过5大类12项工业互联网重点工程的工作目标,将工业互联网优化工程、三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工程、工业互联网产业培育工程、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工程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
最终实现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5类12项工业互联网重点工程,即:建成工业互联网优化工程、三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工程、工业互联网产业培育工程、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工程。
其中,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程中,我省将建设涵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互联网+”工业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工业企业与科技服务企业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互联网+”工业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旨在推动发展要素向我省工业互联网领域集聚的“互联网+”招商引资平台。同时,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和产品应用、强化工业企业信息系统安全预警和处置能力。
为了便于政策落地与考核,《实施意见》分2018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根据年平均增长率,从基础环境、应用水平、应用效益3类12项指标,提出了量化的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目标,厚植工业互联网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