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省经委 省国资委
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两委机关各处室、经委委属各单位:
现将《省经委省国资委201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省经委 省国资委
201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1]5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2〕174号),紧紧围绕促进我省“四个发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快两委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两委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1、大力拓展和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采取门户网站、专栏专题、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关于促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关举措、“双百”项目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国资监管、灾后重建建材保障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省委、省政府和我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除需要保密的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及时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两委机关各处室、经委委属各单位)
2、稳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省经委编制流程图。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对国资委行政职权和内部管理、服务事项及时进行梳理,编制流程图并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监察处等有关处室)
4、加大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突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实现内部重大事项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对重点领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投资处、中小局、行业处、资源处、运行局、电力处、产权处、业绩处、企业改制改组处等有关处室,经委委属各单位)
5、全力推进委属各单位政务、办事公开。全面推进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总结并推广政务公开标准化经验。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积极做好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按照上级及委有关规定、程序和制度,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形成较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实现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经委委属各单位)
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全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的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等有关处室)
2、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完善公告栏、报刊、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范围,进一步加强网上政民互动,进一步完善网上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外宣传报道及时权威、网络舆情引导有力到位、政民交流互动和谐融洽、服务企业和公众更加高效便捷,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综合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
三、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围绕依法平稳有序目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继续积极主动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宣传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力度和成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完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加大两委政务公开推进、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两委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监察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