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4年01月14日
着眼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管和服务各个方面的措施,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业绩考核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出资企业的分类考核路径,修订完善原有主要考核指标和办法,顺利完成2010至2012年三年任期企业领导经营业绩考核。加强对全省经济发展重点任务的指标考核,将上下游产业对接、节能减排、科技投入等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重点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全员目标考核工作,继续强化对经济增加值等指标的考核,深化对标考核、短板考核等工作,以考核指标激励引导企业实现预期目标。
财务监督方面,制定出台《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发行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发行债券程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开展企业内部审计,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产权管理方面,全面升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产权基础信息网络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全年共审核批复发行企业各类融资额度81亿元。
监事会监督方面,有序开展国企监事会换届调整工作,增强监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监事会职责分工,促进企业制定完善监事会工作细则,提升监事会工作有效性。强化当期检查,提交各类监督检查报告17篇,提出综合整改建议65条,有效防范了企业兼并重组、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和管理漏洞。
企业法制建设方面,指导企业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评审办法,继续推进第三个法律三年规划,开展国资监管条例前期调研等工作,加大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防控,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活动。出资企业全年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未突破省安委会下达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