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7年01月09日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出资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企业落细落地落实。(1)修订完善省属出资企业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明确出资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进企业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和制度对接,确保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2)加快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规范企业党委会设立、明确党委会权责,制定完善企业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完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并明确职责。(3)加强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和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应建未建”党组织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4)分级制定省属出资企业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抓住“关键少数”,完善监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在省属出资企业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