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落实 “1+X”体系目标任务,重点组织实施30项基础条件好、关联程度大、长期制约产业发展、未来1-2年有望取得突破的重大标志性项目。(1)实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启动动力电池、增材制造创新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再布局2-3家国家创新中心。重点产业集聚的省市可选择优势领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继续推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部重点实验室认定,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行动,支持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2)大力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领域,选择20项左右基础零部件、15项左右先进基础材料、10项左右基础工艺,实施“一揽子”突破行动。在工程机械高压油泵、控制器、IGBT器件等领域,开展“一条龙”应用计划。修订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建成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地方、企业加大工业基础投入。(3)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抓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飞机、“两机”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ARJ21新支线飞机示范运营并实现批量交付,实现C919大型客机、AG600大型灭火救援两栖飞机首飞。启动实施大型邮轮、智能船舶创新专项,出台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推动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海空间站、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大数据等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论证。支持重大专项专业机构发挥作用,支持部属高校科研能力与条件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心。(4)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实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工程,研究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抓紧组建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立核电等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选择优势企业,围绕石墨烯、轻量材料、高温合金等重点方向,力争突破8种关键新材料,形成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成果。(5)大力拓展重大技术装备及工业“四基”应用。落实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政策,将新材料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范围。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管理。完善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调整补贴办法,健全监管体系,形成扶优扶强的财政补贴机制。改革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加快建立基于平台车型的申报体系和汽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研究制定政策性文件,促进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民用航空规范发展。(6)修订“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引导地方差异化发展和重点领域生产力合理布局。深化城市(群)试点示范,推进20-30个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强的城市先行先试。启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确定首批“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推动形成中央、省、试点城市、产业基地协同推进的网络化发展格局。(7)做实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推动出台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发挥部际协调机制牵头作用,重点突破资质、标准、财税等瓶颈问题。开展军民融合专项行动,完善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继续编制“军转民”“民参军”目录,联合军地部门举办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和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成果展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