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近日来,第十二党支部根据省经信委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多次开展党支部专题学习会议,组织节能中心全体党员和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是认真学习全会公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公报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读。二是认真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全会精神的深入理解。三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就《准则》和《条例》所作的说明,进一步学习掌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要求。
在开展学习中,第十二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和同志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重点掌握《准则》和《条例》要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完成第四季度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区节能监察服务机构,努力创新节能监察服务要求和服务模式;二是完成本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西宁市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三是做好电解铝和钢铁行业碳排放核查的收尾工作;四是准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