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日报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为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引向深入,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要求,最近,由省委宣传部、省纪委机关联合组建的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团成员陆续深入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开展宣讲。
宣讲团成员、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锋先后深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柯鲁柯镇、格尔木市、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青海盐湖公司开展了宣讲活动。在州市级宣讲会上,刘锋从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监察工作需注意的若干问题等方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典型案例,对监察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在镇村级宣讲会上,刘锋把法言法语转化为老百姓的语言,并用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案例进行生动透彻的宣讲,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刘锋还同党员干部和村民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认真回应听众关切,使宣讲既接地气又入脑入心,取得了良好宣讲效果。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宣讲既不照本宣科又生动形象,既清楚明白又易懂易记,通过聆听宣讲,知晓、理解和熟悉了监察法,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大家表示,下一步一定要深入学懂弄通,在学思践悟中推动监察法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