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日报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近日,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2018年第一批青海省政府债券109.6亿元。此次发行债券均为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10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优先保障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置换债9.6亿元,主要用于置换经清理甄别确定的存量债务。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青海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由往年的15家增加到了23家。发行前,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青海省政府债券被评为最高的AAA级。发行过程中,承销团成员认购积极性较高,银行类承销团成员中,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中信银行率先完成投标,为债券顺利发行奠定了基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担起主承销商责任,中信银行、邮储银行作为承销团一般成员超出预期投标,为我省地方债的成功发行起到了引领和决定性作用。券商类承销团成员中,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以及银河证券踊跃投标,投标总额53.3亿元,占此次发行规模的49%。